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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監理主考單位發表時間:2018-03-31 14:12 (一)建設(she)部和人(ren)事部共(gong)同負責(ze)全國監(jian)理工程師執業資(zi)格(ge)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zi)格(ge)考試和監(jian)理管理工作(zuo)。 (二(er))建(jian)設部負責組(zu)織(zhi)擬定考試(shi)科(ke)目,編寫考試(shi)大綱、培訓(xun)教(jiao)材(cai)和(he)命題工作(zuo),統一規劃和(he)組(zu)織(zhi)考前培訓(xun)。 (三)人(ren)事部負責審定(ding)考試科目、考試大綱(gang)和試題(ti),組織實施各項考工作;會同建設部對(dui)考試進行(xing)檢(jian)查(cha)、監(jian)督(du)、指導和確(que)定(ding)考試合(he)格(ge)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