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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發布《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等7條國家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10月1日起實施發表時間:2022-04-14 11:57 住建部發布《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等7條國家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10月1日起實施 4月12日,住建部官網公布《特殊設施工程項目規范》、《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宿舍、旅館建筑項目規范》、《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規范》《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和《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等7條國家標準,全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 規范明確: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范不一致的,以本規范的規定為準。同時廢止下列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
一、《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GB 51210-2016第8.3.9、9.0.5、9.0.8、11.2.1、11.2.2條。 二、《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2011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條。 三、《建筑施工木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4-2008第1.0.3、3.1.1、3.1.3、6.1.2、6.1.3、6.1.4、6.2.2、6.2.3、6.2.4、6.2.6、6.2.7、6.2.8、6.3.1、8.0.5、8.0.8條。 四、《建筑施工碗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66-2016第7.4.7、9.0.3、9.0.7、9.0.11條。 五、《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02-2010第4.4.2、4.4.5、4.4.10、4.5.1、4.5.3、5.2.11、5.4.7、5.4.10、5.4.13、5.5.8、6.3.1、6.3.4、6.5.1、6.5.7、6.5.10、6.5.11、7.0.1、7.0.3、8.2.1條。 六、《建筑施工竹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254-2011第3.0.2、4.2.5、6.0.3、6.0.7、8.0.6、8.0.8、8.0.12、8.0.13、8.0.14、8.0.21、8.0.22、8.0.23條。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目錄(第一批)》的公告。 目錄共淘汰22項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其中,竹(木)腳手架和現場簡易制作鋼筋保護層墊塊工藝被禁止使用,門式鋼管支撐架被限制使用。并提出: 1、發布之日起9個月后,全面停止在新開工項目中使用本《目錄》所列禁止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 2、發布之日起6個月后,新開工項目不得在限制條件和范圍內使用本《目錄》所列限制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 住建部發布的第一批淘汰目錄里,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 禁止使用的施工工藝、設備、材料 1、現場簡易制作鋼筋保護層墊塊工藝 2、卷揚機鋼筋調直工藝 3、飾面磚水泥砂漿粘貼工藝 4、竹(木)腳手架 5、有堿速凝劑 限制使用的施工工藝、設備 1、鋼筋閃光對焊工藝 2、基樁人工挖孔工藝 3、瀝青類防水卷材熱熔工藝(明火施工) 4、門式鋼管支撐架(不得用于搭設滿堂承重支撐架體系) 5、白熾燈、碘鎢燈、鹵素燈 6、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 備注:(一)發布之日起9個月后,全面停止在新開工項目中使用本《目錄》所列禁止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 (二)發布之日起6個月后,新開工項目不得在限制條件和范圍內使用本《目錄》所列限制類施工工藝、設備和材料。 (三)可替代的工藝、設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目錄》中所列名稱。 (四)《目錄》中列出的工藝、設備、材料淘汰范圍,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不適用于限額以下工程、臨時工程、日常維修養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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