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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SDPR-2019-0160005)發表時間:2019-11-15 13:22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SDPR-2019-0160005) 信息發布時間:2019-09-20 信息瀏覽次數:587 字號:[ 大 中 小 ]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 為認真貫徹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十六條意見》(魯政辦字〔2019〕53號),全面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復的《山東省建筑業改革發展綜合試點方案》(建辦市函〔2017〕798號),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提高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審批效率,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創新和改進政府監管模式,按照“簡化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能、服務企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探索建立“誠信規范、審批高效、監管完善”的告知承諾資質審批模式,推動資質管理向“寬準入、嚴監管、強服務”轉變,不斷強化市場主體地位,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助推我省新舊動能轉換,服務經濟文化強省建設。 (二)基本原則 提高服務效能。落實“證照分離”改革要求,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方便企業辦事,逐步實現服務標準化和智能化。 簡化審批流程。一次性告知企業辦理資質審批事項所應滿足的審批條件,企業作出滿足審批條件的承諾,并提交符合承諾條件的全部材料,審批機關根據企業承諾直接辦理相關資質審批手續。 加強核查力度。強化核查力度,對企業承諾內容及材料進行全面核查,實現對承諾內容核查全覆蓋。對以虛構、造假等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罰并撤銷其相應資質,列入“黑名單”。 二、試點范圍 在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許可的部分建筑業企業資質中(詳見附件1),新申請和增項時全部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方式。 三、試點審批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方式)辦事指南》向審批機關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限告知承諾方式)》(附件2)及其他申報材料;審批機關根據審查情況,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單。 (二)公示。審批機關對申請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等承諾內容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按規定辦理舉報信息。 (三)發證。公示期間未收到舉報的,審批機關向社會公告,頒發資質證書。 (四)核查。在發證后2個月內,核查部門組織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查。經核查,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相符的,向社會發布核查公告;核查意見為不同意的,企業可在得到核查意見后7個工作日內提交補充說明。申請人存在以虛構、造假等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依法依規撤銷其相應資質,列入“黑名單”,因資質撤銷產生的一切風險及法律后果由申請人承擔。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申請人被撤銷資質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發布核查公告之前,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資質的企業,如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涉及資質辦理的,不適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第一款的規定,需按照企業資質核定有關要求重新辦理。 四、工作步驟 (一)修訂辦事指南。2019年9月底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完成告知承諾審批試點事項的辦事指南、操作規程等審批配套材料。 (二)完善審批系統。2019年9月底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完成告知承諾審批系統相應模塊開發,并選擇申請單位進行測試。 (三)試行告知承諾審批。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工作。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發證和核查后公告的企業基本信息通過“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或“山東省政務服務網”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高度重視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按照本方案確定的原則目標、試點任務和工作步驟,精心組織實施。 (二)鼓勵探索創新。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進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創新風險防范措施。要按照《全省建筑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要求,對取得資質證書并通過批后核查的企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三)做好考核評估。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要廣泛收集群眾和企業對試點工作及成效的評價意見,持續改進工作,不斷提升群眾和企業滿意度和獲得感。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我廳此前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的相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在開展告知承諾審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廳反映。 請各市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的部門確定一名聯系人,于8月30日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聯系人:李倩,電話:0531-82083291,87902747(傳真),郵箱:jstxkc@shandong.cn。 附件:1.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范圍 2.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限告知承諾方式)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