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初始注冊。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注冊。 [1] 建設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造價工程師的注冊管理機構,注冊有效期為四年。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